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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展示医药或医疗器械相关的业务需要办理吗?
发布时间:2024-11-10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是将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合法化、规范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均应申请该行政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比如一些医药资讯网站提供付费的药品信息查询、药品推广等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例如一些公益性的医药知识科普网站,免费为大众提供药品相关信息。


线上销售药品需要办理的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而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主要是针对在互联网上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或单位,持有该证可以在互联网上展示药品信息,但不能进行药品交易。如果企业想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药品的销售,除了要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外,还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这两个许可证在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和监管要求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申请材料
1.告知承诺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核发);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核发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6.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身份证;
9.网站情况介绍;
10.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文件目录;
11.授权委托书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电商平台入驻必备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
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2、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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