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业申请EDI许可证时,会看到要求提供的材料有: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内设立的外资企业企业批准书是必不可少的。因此,EDI许可证申请前需要先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章程;(工商调档)、公司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股东的相关证件、公司股权结构图;
3、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资历证明和shebao证明材料4、、托管协议协议彩色扫描件和托管商IDC(互联网数据中心)资质证书复印件、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对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一般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申请外资增值电信 icp edi 的办理 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三名人员shebao证明
3.经营范围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4. 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
5.外资占比超过50%不能办理icp 许可证 可办edi许可证
6.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那么以上两种通常情况下内资企业办理的居多是由各个省内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那么如果遇到申请主体以及在股权追溯的时候出现投资方股东里边有外资成分的存在怎么办?根据工信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对外资占比限制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外资占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条件,目前工信部对外资完全开放的增值电信业务类别有: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简称:EDI许可证),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了解一下外资成分的占比在多少了。
但工信部对于外资企业的行业中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引目录》(2015年修订)的规定,除电子商务外,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都属于限制类业务,其中,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该目录在禁止类第31款也予以明确,“新闻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均属于禁止外资进入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