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怎么办理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不管是多方电话会议、多方可视电话会议、多方互联网视频会议,还是互联网电话、网络电话、多人语音即时通信等业务,都需要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需要提供3个人近1个月shebao记录;
4、营业执照增项“增值电信”;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等。
国内多方通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材料1、需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需要企业一级股东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法人股提供营业执照)
4、需要三名人员近期一个月shebao记录
5、需要业务申请表及无外资承诺书等。
国内多方通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时间及部门办理时间:40-60个工作日
网多方通信许可证在工信部审批,地网多方通信许可证在通信管理局审批;证件有效期:5年, 每年1-3月份需要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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