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公司在做出减资决议之后的 10 日内要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般来说,公司减资主要有两种方法,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有出资比例,另一种是,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新公司法实施后未来公司可能出现的7项变化
变化一:公司注册资本越来越小
未来公司新注册,动辄几个亿、几十亿的注册资本可能越来越少了,几十万、一百万、几百万左右的小额注册资金的公司会越来越多。
变化二:出资方式改变
由于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比较多样,在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的规定下,如果现金不能到位,用非货币性投资的将会越来越多,比如技术入股、实物投资的将非常普遍。
变化三:对存量公司来说,可能会引发减资、注销和转让潮
如果存量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减资、股权转让和注销就势在必行。
变化四:虚假出资、垫资可能会成为问题
由于5年出资期限的限制,很多公司可能到期依然无法实缴,可能会出现通过过桥资金实现资金到位的现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垫资、虚假出资。
变化五:企业外部融资量可能变大
注册资金较少,会影响企业经营周转,下一步企业向外部借款融资的情形将会越来越普遍。
变化六:新注册企业数量会有所降低,空壳公司大大减少
变化七:股东滥用出资期限规避出资责任情况发生概率将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