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许可证即增值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通过工信部审批,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业务内容包含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具备互联网通信线路、带宽资源,建立标准化的电信专业级机房环境,为企业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IDC业务分为云托管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区域访问服务、数据中心互联专网接入服务、机房电路服务以及增值服务等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产品功能:
主机托管:机位出租、机架出租、VIP机房(机笼)出租;
资源出租:数据存储服务、数据备份服务;
增值服务:内容分发服务、多址镜像加速服务、负载分担、异地容灾、系统安全、统计分析;
设备代维:业务接入、故障处理、日常清洁等。
IDC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条件:
1、IDC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IDC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省内IDC业务100万元人民币/全国IDC业务1000万元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建设相应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及方案。
IDC许可证审批注意
1.IDC许可证审批经营者被有关机关依法处罚,不能继续经营电信业务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将其经营许可证收回注销。
2.IDC许可证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不正当竞争。
3.IDC管理机构应当建立IDC许可证业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对有违法行为记录的IDC许可证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