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的定义为:ISP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全称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即为是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资质许可。
办理ISP许可证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1.向互联网信息服务(ICP)运营商提供互联网接入的企业
即从事站接入(如网站app、专线)的企业。
2.为一般互联网用户提供接入企业互联网的服务
比如为小区、写字楼、个人提供网络(宽带)接入服务的企业。
3.为互联网资讯服务营办商及其他使用互联网提供资讯内容、网上交易、网上应用程式等的人士提供互联网接达服务。典型服务:网站域名/IP备案服务、小区宽带、专线接入、楼宇接入、宽带运营企业等。
材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人股东身份证
(3)3名人员近期一个月的shebao证明
(4)公司情况介绍
(5)经营省份机房所在地址
3、办理流程:
(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材料
(2)工信部3-5工作日进行材料审核
(3)审核通过下发受理通知书
(4)受理后20-30工作日下发予以批准通知书
续期
ISP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延期ISP许可证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在I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许可证项目的,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审核后予以批准的,换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其他相关
ISP许可证及其相关业务办理机构说明
地网ISP许可证、省网ISP许可证证办理部门: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全网ISP许可证、跨地区ISP许可证受理机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