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在哪个部门进行申批办理条件和材料详细分享(怎么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一寸照片一式三份;
5、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三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一寸照片各三张;
7、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租赁合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由各省广播影视局审核,办理的时间是20日,每年的年报是1-3月份,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有效期届满前30天办理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0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0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0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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