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证办理——完整流程,需要提供的审核条件有什么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需要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详见文章推荐);
二、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三、主要人员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不少于三名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四、申请报告;
五、无外资承诺书;
六、股东的相关材料(若企业股东含有非自然人,需提供下一级股东的相关材料,直到追溯到自然人为止;若是股东情况复杂的上市公司,需提供前5大股东的相关材料,)
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到期前30个工作日办理续期。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