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全网国内多方通信经营许可证股东是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什么是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2类)。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哪些业务需要办理
1、给其他公司提供多方会议服务的企业;
2、提供远程教学、诊断等服务的企业;
3、提供互联网会议电视机图像服务等。
申请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的条件: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需要提供3个人近1个月shebao记录;
4、营业执照增项“增值电信”;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等。
国内多方通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需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需要企业一级股东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法人股提供营业执照)
4、需要三名人员近期一个月shebao记录
5、需要业务申请表及无外资承诺书等。
国内多方通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时间及部门
办理时间:40-60个工作日
业务流程:
1、注册并登录工信部系统;
2. 熟悉企业基础资料和专业报告资料的处理;
3、整理填写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5. 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6、未通过审核或退回修改(注:重新提交材料);
7. 待批准;
8. 预约领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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