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 外方股东证明资料:若是法人股需提供登记证明,若是自然人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4. 外方主要投资者(指股权比例最大且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的电信运营经验和登记证明。
5. 中方股东证明资料:若是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自然人股东则提供身份证原彩色扫描件。
6. 股东名单(须包括股东出资比例)。
7. 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办理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外方股东证明资料、中方股东证明资料、股东名单等(具体材料见下文)。
2. 撰写相关材料并上交给工信部,7个工作日左右会得到反馈。
3. 通过后约90个工作日可下发《外商投资审定意见书》(实际时间一般在1个月左右)。
4. 《外商投资审定书》下来后,需增加经营电信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
5. 准备 EDI 许可证的材料,上交信息通信发展司,受理后1-2个月时间下证书。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理EDI证是需要进行股权追溯的,所有股东均需要往上追溯至国有出资或者自然人为止。也就是说即便是直接股东没有外资,往上追溯间接股东有外资(含港澳台地区),也是需要走外资审批申报流程来办理EDI证的。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类型的企业需要办理外资ICP许可证:
1. 外商独资企业:外国企业独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若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则需要办理外资ICP许可证;
2. 中外合资企业:由中外合资组建的企业,当外方投资比例达到一定比例(不能超过49%),且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时,需要办理外资ICP许可证;
3. 外商投资合作企业:外商与中国境内企业合作组建的企业,若外方投资比例达到一定要求,且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需办理外资ICP许可证;
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也需要办理外资ICP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