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国内虚拟专用网的定义:
增值电信国内虚拟专用网业务(简称 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 TCP/IP 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该网络主要采用 IP 隧道等基于 TCP/IP 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如 IP 虚拟专用网络服务、MPLS VPN 等。
办理增值电信国内虚拟专用网许可证的条件:
主体资格2:
经营者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2: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
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拥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2。通常要求企业提供最少近期 3 个人一个月的shebao证明(申请省内业务和跨省业务的人员shebao要求可能不同,具体以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信誉及能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2。
无违法记录: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2。
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能够支持虚拟专用网业务的开展2。
外资限制(特殊情况):如果涉及外资,需符合相关外资准入规定。例如,在一些地区或特定政策下,外资股比不超过 50%78。
办理所需材料2:
基础材料: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
公司章程扫描件(工商局调档章程),章程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
股东相关材料: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如果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其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如果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供股东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
股权结构图,用于明确企业的股权结构,并且需标明是否含外资成分。
其他材料:
相应的服务器设施和人员情况说明,包括服务器的数量、配置、存放地点等信息,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数量、资质等情况。
人员shebao证明,满足上述人员shebao要求的证明文件。
其他规定需要的有关申请材料,具体根据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