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这种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2。
中外合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合作企业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外商公司通常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机遇,但在中国的经营活动也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 ICP 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和审批,具体如下:
满足申请条件:
外资占比要求:外资占比不得超过 50%。如果外资比例超过 50%,则不能申请 ICP 许可证,但有部分业务如港资澳资企业在特定增值电信业务领域有不同的股权比例限制规定。
注册资本要求:从事全国范围业务的注册资金至少 1000 万;业务范围只在省内的注册资金至少 100 万。
其他要求:公司应具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等。
准备申请材料:
项目建议书:对开展 ICP 业务的项目进行简要介绍和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分析 ICP 业务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商业模式等。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证明公司章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清晰展示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股东的身份信息、出资比例等。
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投资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等。
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 30% 以上的股东需提供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如相关业务的网站、业绩证明及整体业务概述说明等。
其他材料:根据电信主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获取相关审批文件:
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如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等,获取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准备齐全电子材料向当地通信管理局官网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再次审核。
网审通过后,准备相对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核。通过后可取得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申请 ICP 许可证:
在工信部的电信业务市场综合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请,上传相关材料。
等待工信部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没有问题,工信部下发受理通知,并移交相关审核部门审核。
工信部受理后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如无法通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审核通过,下发许可证(公示领证后,会将证书邮寄给企业)。
重要性
1. 合法合规经营:未取得 ICP 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违法行为。
2. 增强用户信任:拥有许可证可以让用户更放心地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
3. 便于市场推广:在与合作伙伴开展业务、进行广告投放等方面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