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机构章程;
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
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无外资投资)
办公场地证明;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年审流程:
1.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布的企业年检要求公司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告。
2.企业准备向区广电局提交企业年检信息。
3.在等待审批结果的过程中,省局出具了公司年度审批通知书。如果不通过,公司的企业将以书面形式确定。
4.通过年检的公司可取得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未通过年检的企业,可以根据书面材料再次提交,直至通过审核。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1.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最新的企业章程
3.办公空间证明
4.必要的专业证书或职称
5.股东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6.相应的业务说明
7.年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