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广播证后可以开展什么业务?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凡从事影视制作,电影产业经营行业公司都要进行相关资历的审核——审核的过程叫影视审批。企业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则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审批: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有效期:2年
无证擅自经营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要求,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公司最新工商调档章程及场地证明;
4、法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及简历;
5、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
6、股东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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