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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广播证?北京怎么办理?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

1. 文化传媒企业、影视类企业,如: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xx影视公司;

2. 拍摄微电影,要上架平台;如:爱奇艺、腾讯;

3.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4. 从事专题制作、专栏制作、综艺制作、动画片制作、广播剧制作、电视剧等广播电视;

5. 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4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3、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4、公司章程;  5、少于三名从事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和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证书)等材料、五名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编、导、摄灯、剪、服、化、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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