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业务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创头条信息服务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医疗,售药,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等经营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需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变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网站名称、IP地址、服务项目等信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未到或已到5年期限,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而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三、企业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流程:
1.申请企业,须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新建申请”进行网上填报公司基本信息。
2.完成第一步之后,按照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准备齐备后,根据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或者网上申报,或者窗口提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会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同意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及流程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或者这方面相关的资质,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