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企业需要办理: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及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理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清单
1、书面申请(原件3份);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主要人员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及简历;
②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6、办公场地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