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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申请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4-05-08 11:23 更新时间: 2024-11-24 09:00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一般是影视行业、文化行业、传媒行业等,涉及到经营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动画制作等业务的需要办理。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部门:县级单位广电局(部门地区市广电局)

 

材料清单: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要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2、公司Zui新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彩色原件扫描件);3、办公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简历;6、股东资料(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和章程,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章程要求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Zui新章程;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7、公司信息:公司座机、法定代表人、三名专业人员手机号和邮箱;8、三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件)、简历、毕业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北京广播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到期前30个工作日办理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571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