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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外资可以办理吗?
发布时间: 2024-07-07 14:29 更新时间: 2024-11-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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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理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的流程为: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的机构为:广播电影电视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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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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