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超详细的办理材料及流程?
| 更新时间 2025-02-0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行业: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公司。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申请表
2、申报单位章程:
股东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三级股东以后的股权由三级股东出具无外资承诺书,股东为自然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如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公司或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需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文复印件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zhuanrang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追溯。
3.如是国有独资企业、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社会团体,仅提交单位法人zizhi证明复印件,不再要求追溯。
3、追溯公司章程
4、股东身份证件
5、无外资承诺书
6、3名影视相关学历证书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
2、时间:20工作日左右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571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