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申请广播证的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所需注意的事项
| 更新时间 2024-11-29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的机构为:广播电影电视局。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机构章程。
3.主要人员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4.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证书、办公场所证书、企事业单位执照等。
办理流程:
向当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验收合格后,证书一般在20个工作日左右颁发。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中禁止制作经营含有哪些内容的节目?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禁止制作经营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shandongminzuchouhen、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youxiu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571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