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的条件都有什么
| 更新时间 2025-01-25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办理条件
1. 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4.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办理材料
1.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 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原件及简历;
3. 3名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4.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公司章程;
5. 股东不可以有外资;
6.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等。
办理的流程为: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无证经营的后果是什么?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无证擅自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经营的行为,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5万元的罚款。
Q5:此证的办理要求是什么?
(一)只能以企业的名义申请,
(二)执照需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经营范围、
(三)执照上的地址需要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并且还需要经营地址的产权证和租赁协议。
(四)注册资金需要大于等于100W,不能有外资。
(五)提供3名影视专业毕业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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