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材料完整办理流程分享
| 更新时间 2024-07-05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办理周期 30工作日 审核部门 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 办理优势 下证速度快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一寸照片一式三份;
5、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三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一寸照片各三张;
7、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租赁合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由各省广播影视局审核,办理的时间是20日,每年的年报是1-3月份,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例如:假如你公司是一家影视传媒公司,需要制作一档微电影节目并投放至某视频平台,就得先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否则,未经许可,擅自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会被取缔,没收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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