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怎么办理,北京公司办理的条件和材料都有什么,怎么申请
| 更新时间 2024-07-07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办理周期 40工作日 审核部门 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 办理优势 下证速度快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时间:2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适用于行业:影视行业、文化行业、传媒行业等
具体用途:拍摄电影、电视剧、网剧、网大等影片,上线优酷、爱奇艺、腾讯等平台播放,制作和发行影视剧。
办理的流程为: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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