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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介绍由哪个部门审批?有效期是多久?

更新时间
2024-07-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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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辽宁广播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0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申请机构章程;

0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0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0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无外资投资)

06、办公场地证明;

0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哪些业务要办理许可证

02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2、如文化传播、文化传媒、影视制作、动画制作、广告传媒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4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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