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朝阳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详细指南制作条件
| 更新时间 2024-11-25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01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局,广播电视总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什么业务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呢?
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画片等影视作品的制作;
电视综艺节目、真人秀、选秀节目等的制作;
新闻、时事、财经、教育、文艺等栏目的制作;
公益广告、商业广告、推广片等的制作;
电视广播节目的版权代理、演出、管理、策划等服务;
广告代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服务;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办公场地证明。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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