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攻略条件审核条件材料必看
| 更新时间 2025-02-05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理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的流程为: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需要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需要办理及所需资料:
1、彩色扫描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彩色扫描件和法人简历,法人、股东身份证;
5、三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简历;
6、一寸法人和专业人员照片各三张;
7、现场证明文件(租赁证明及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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