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什么,办理详细材料分享大全
![]() ![]() ![]() ![]() ![]() ![]() ![]() ![]() ![]() ![]() | 更新时间 2024-07-0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办理周期 40工作日 审核部门 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 办理优势 下证速度快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办理的流程为: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一种许可资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业务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如何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呢?
申请条件
1、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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