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5718838840

音乐类小程序上线微信,需要提供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吗?

更新时间
2024-11-16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审批部门:县级单位广电局(部门地区市广电局)

4、材料清单: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要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公司Zui新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彩色原件扫描件);

3)、办公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简历;

6)、股东资料(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和章程,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章程要求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的Zui新章程;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01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局,广播电视总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微短剧 (4)哪些业务要办理许可证

02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2、如文化传播、文化传媒、影视制作、动画制作、广告传媒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571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