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要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吗?咋申请办理许可证?
| 更新时间 2025-01-26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节目核发流程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省级广播影视局。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zongju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0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申请机构章程;
0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0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0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无外资投资)
06、办公场地证明;
0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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