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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啊啊啊,到底怎么办理北京的广播证啊?自己办理已经被退回好几次了
发布时间: 2024-01-24 17:08 更新时间: 2024-11-25 09: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未申请办理会产生什么样后果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申请之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者该组织无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记录;

3、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股权追溯无外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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