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和办理流程超详细
| 更新时间 2025-01-1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食品经营许可证常见类目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常见类目:散装食品,熟食制售(快餐店,饭馆,早点店),饮品制售、蛋糕制售等,预包装食品销售,酒类批发。冷食制售,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些分类主要是根据食品经营活动的不同类型和规模来划分的。
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杂食店、食品贸易商和网络食品销售商等。这些经营者主要是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新鲜的蔬菜、水果等,不涉及食品的加工和制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微型餐饮、小型餐饮、中型餐饮、大型餐饮和特大型餐饮等。这些经营者主要是提供食品的加工和制作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堂食或者外卖等。
2、食品许可证有效期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是五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操作流程图;
5、店面平面图(注明厨房、吧台、仓库、客座区、厕所、冰箱、水池等);
6、健康证复印件2张(可以是老板或员工的健康证,超过100平米的店则需要3张);
7、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一复印件
8、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一份告知承诺,一份安全承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食品经营许可的服务窗口提出许可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受理人员接收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信息发至审查环节;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更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许可事项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
3、收到许可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许可审查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审查,并根据有关情况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重点对材料和经营场所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申请事项的对应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该环节7天内完成。
4、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该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5、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6、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7、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或者根据需要选择物流方式(快递)由受理申请的许可机关快递送达。或者直接打印电子证书。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571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