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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和材料全在这, 非常详细的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
2024-11-2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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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主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可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

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一寸照片一式三份;

5、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三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一寸照片各三张;

7、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租赁合同)。


办理相关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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