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 更新时间 2024-12-0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的机构为:广播电影电视局。
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这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有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生活中,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动画片、短片、短视频、微电影、专题专栏或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等节目制作都需要办理该许可证,是制作、发行和代理公司机构都会用到该资质。该牌照需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不得以个人形式申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有效期届满前30天办理续期。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571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