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办理吗?办理审核相关材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更新时间 2024-12-0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
办理材料
1.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 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原件及简历;
3. 3名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4.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公司章程;
5. 股东不可以有外资;
6.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等。
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生活中,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动画片、短片、短视频、微电影、专题专栏或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等节目制作都需要办理该许可证,是制作、发行和代理公司机构都会用到该资质。该牌照需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不得以个人形式申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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