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 更新时间 2025-01-2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是什么呢?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申报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资质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
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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