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怎么申请
| 更新时间 2025-01-2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2.股权没有外资
3.三名相关专业人员:影视编导,摄影等专业
4.工商局调档章程
5.注册资金:100万提交材料:
申请条件
1.申请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4.三名相关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从事什么业务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34号令),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具体而言,制作或发行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纪录片、广播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短视频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均需先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做什么业务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2021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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