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呢?
| 更新时间 2025-01-21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是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是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企业,都需要办理此证。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哪些电视节目禁止制作、播载的?
(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minzufenlie,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诽谤、侮辱他人的;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无证经营的后果是什么?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无证擅自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经营的行为,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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