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5718838840

从事广播剧、电视剧等要不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4-07-02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那申请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及工作场所适应业务范围要求,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3、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未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电影制作,需要办理及所需资料:

  1、彩色扫描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彩色扫描件和法人简历,法人、股东身份证;

  5、三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简历;

  6、一寸法人和专业人员照片各三张;

  7、现场证明文件(租赁证明及租赁合同)

北京广播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申请人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资格审查:现场核查:批准发证:审查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但也可能因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持证者可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经过审核和审批后才能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3633245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571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