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周期、流程)都有什么
![]() ![]() ![]() ![]() ![]() ![]() ![]() ![]() ![]() | 更新时间 2024-07-04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办理周期 40工作日 审核部门 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 办理优势 下证速度快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许可证”。该牌照需以公司为主体进行递交申请工作不得以个人形式申请。主要针对于在线下拍摄短片、短视频、微电影、专题专栏或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等企业所需要办理的资质。
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绩良好、对社会效益突出的机构,可以定为“合格”,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就为“不合格”。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0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0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0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
2、审查: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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