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北京的,办理的条件和流程都有什么
![]() ![]() ![]() ![]() ![]() ![]() ![]() ![]() ![]() | 更新时间 2024-07-02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一般是影视行业、文化行业、传媒行业等,涉及到经营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动画制作等业务的需要办理。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资料?
1. 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3. 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4. 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5.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6. 办公场地证明;7.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但也可能因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持证者可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经过审核和审批后才能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
2、审查: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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