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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办理后有什么用

更新时间
2024-07-04 09:00:00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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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周期
40工作日
审核部门
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
办理优势
下证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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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01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局,广播电视总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一寸照片一式三份;

5、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三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一寸照片各三张;

7、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租赁合同)。


办理的流程为: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北京广播


未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业务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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