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怎么办理
![]() ![]() ![]() ![]() ![]() ![]() ![]() ![]() ![]() | 更新时间 2024-07-04 09: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93633245 联系手机 15718838840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一种许可资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2.股权没有外资
3.三名相关专业人员:影视编导,摄影等专业
4.工商局调档章程
5.注册资金:100万
为啥要办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批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条例》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实施。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从事制作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以及节目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需要办理及所需资料:
1、彩色扫描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彩色扫描件和法人简历,法人、股东身份证;
5、三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简历;
6、一寸法人和专业人员照片各三张;
7、现场证明文件(租赁证明及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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